首页 > 最新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介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最新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介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025-03-27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市场监管总局对原工商总局制订的《居间合同(示范文本)》(GF—2000—1201)进行了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新表述,将原《居间合同(示范文本)》变更为《中介合同(示范文本)》。
现将修订后的《中介合同(示范文本)》(GF—2025—2613)印发给你们,供社会公众参照使用。修订之前的原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3月4日  



附件

《中介合同(示范文本)》(GF—2025—2613)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来源:市说新语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