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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4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5-04-113
国市监认证发〔2025〕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认证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成长等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2024年总局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助推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区域产业和经济发展韧性进一步强化。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总局组织对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提升行动情况进行了总结(见附件1),浙江、江苏、山东、山西、安徽、辽宁、河北、福建、上海、天津等地工作成效比较显著。相比2023年度,江西、甘肃、宁夏、云南、贵州、北京等地进步较为明显。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实践创新,形成了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模式。总局组织专家评审,挖掘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云南等10个地方的典型经验(见附件2)。河北安平县丝网产业等首批9个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质量认证服务区域产业做优做强,取得积极进展(见附件3)。

总的来看,2024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当地企业现状,持续优化质量认证服务,通过需求调研、精准帮扶、加强培训、联合激励等系列举措,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助推企业提质增效,为增强产业竞争力提供了坚实的质量支撑。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累计出台激励政策1636项,为小微企业提供“认证贷”等金融信贷支持608.5亿元,落实财政补贴6.5亿元。468家认证机构为5.4万余家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帮扶,减免认证费用3876万元,为64.9万家小微企业免费培训192.5万人次。参与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年度营收平均增长9.7%,销售额平均增长14.2%,利润率平均提升8.0%,质量成本平均下降5.8%。同时,提升行动还培育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约11万人。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多次对提升行动进行专题报道,质量认证工作更加有力有效有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持续提升。

(一)强化政策协同供给,扩大认证帮扶“朋友圈”。总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总局印发《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行动方案(2024—2026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方案》,对提升行动作出制度性安排,推动提升行动纳入中央质量考核。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将质量认证结果纳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认定,推动质量认证与产业、金融、信贷等政策协同供给。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委金融办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助力强企强链强县的通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与省财政厅等部门签订《“苏质贷”业务合作协议》,为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信贷服务,支持质量技术改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认证机构积极创新质量认证服务模式,为64.9万家小微企业免费培训192.5万人次,提升行动影响力持续扩大。

(二)聚焦问题精准帮扶,提升质量认证“获得感”。聚焦小微企业“求生存、谋发展”面临的共性质量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质量认证为牵引,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质量技术服务,累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质量问题3.8万个。围绕“提质量、树品牌”普遍需求,综合运用“质量认证工具箱”,指导企业准确把握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推动管理规范化,提升品牌美誉度。立足“科学化、精细化”服务要求,组织开展认证服务资源进园区、进集群、进企业活动,根据企业产业类型、规模基础、发展阶段制定专业化、差异化解决方案。浙江德清县为地理信息小镇400余家小微企业打造融合质量管理、信息安全等管理体系的全链条式认证服务,企业数据安全保障和运维管理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全国参与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年经营成本平均下降5.5%,营收提升9.7%,市场占有率提升6.3%,质量认证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质的效能持续显现,企业认同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突出区域链群协同,打造质量提升“联合体”。持续深化提升行动区域试点工作,在19个省份遴选26个具有较强集聚效应的优势特色产业作为第二批试点,协调统筹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认证机构、龙头企业等力量,探索区域产业共性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创新质量认证助力区(县)域产业提升的新机制。各地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区发挥规模优势,建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动培育机制,鼓励“链主”企业牵头组建质量技术创新联合体,支持“创新联合体”“小微联盟”等行业组织开展产业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推动先进质量理念和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广东某智能机电“链主”企业强化对链上小微企业质量管控和联动培育,电主轴精度等关键指标实现新突破,带动产业链上轴承国产率由50%增长至95%。陕西汉中市围绕玻璃产业建立“培训+指导+示范”质量认证服务链,通过“链主”企业带动实施产业链认证服务,助力链上小微企业生产成本平均下降8.0%,规上企业产值同比增长19.3%,产品打入20多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

(四)发挥认证增信效应,增强企业发展“源动力”。总局积极与交通银行对接“认证+金融”服务模式,助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协调金融机构,促进质量认证与金融服务“双向奔赴”,增强小微企业发展韧性。2024年各地共出台“认证+金融”扶持政策253项,累计提供信贷支持约608.5亿元。浙江推动认证机构与金融保险机构签署“质量认证金融服务协议”和“质量认证保险合作协议”,为企业发放“质量认证贷”和“质量认证保险单”。天津红桥区出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白名单”制度》,适当降低对获得质量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河北、湖北、江西、重庆、青海等地将质量认证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政府质量奖评选加分项,山西在“山西精品”评选中直接采信质量认证结果。

二、经验启示和薄弱环节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形成了卓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主要包括:以增强小微企业获得感作为提升行动的出发点。推出一批政府有为、市场有感、产业有利、企业有获的工作举措,以质量认证助力小微企业强管理、解难题、增信心、添动力。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提升行动的重点方向。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找准工作切入点,助力企业增强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四新”小微企业数字化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以优化质量认证服务供给作为提升行动的聚焦重点。鼓励认证机构充分发挥质量认证工具箱作用,为小微企业提供可感可及的认证服务,赋能企业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认证结果互认,促进补链延链、稳链强链。以推动认证结果采信作为提升行动的关键环节。推动质量认证结果纳入小微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小微企业增信制度,提升优质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将认证结果作为政策扶持依据,精准支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提升行动在以下方面仍需完善:政策统筹协调待加强。东中西部地区工作力度和水平不均衡,质量认证与产业、金融等政策协同效应需要强化。市场机制发挥不充分,认证机构的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意识有待提升。认证服务供给水平需优化。对小微企业的质量短板和提升需求掌握不够精准,个性化认证服务方案、持续帮扶模式需要完善,距“精准选、精准扶”还有差距。新兴领域认证制度供给和技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针对区域产业共性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有待健全。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水平需提升。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质量管理不够重视,质量管理投入普遍不足,质量管理人才缺乏,以质量提升培育核心竞争力的内驱力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协同、多方发力,切实推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方案》见行见效,为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质、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贡献更多认证力量。

(一)增强政策协同效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统筹发挥好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金融监管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质量认证结果采信,优化质量认证融资增信体系,不断扩大提升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区域间加强协同联动,建立跨区域合作交流机制。要综合运用产品、管理体系、服务等各种认证手段,融合质量基础设施要素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扶持。

(二)优化认证服务供给。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助力小微企业做强做优、产业建圈强链和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分类实施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区域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机构主体”的原则,进一步调动认证机构主动性,鼓励认证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围绕小微企业、地方产业特别是出口型企业、外向型产业的发展需求,不断创新认证技术和方法,推动质量认证服务可衡量、可感知。

(三)提升质量认证意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交流质量认证在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塑强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要引导小微企业学认证、知认证、用认证,鼓励行业组织、认证机构和质量专家面向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质量管理公益培训,引导企业加大质量管理投入,增强运用质量认证工具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驱力。

(四)赋能消费提振扩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是促进消费的生力军,是构建消费信任、释放内需潜力的重要力量,立足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本质属性,鼓励认证机构在重点民生消费领域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助力小微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帮助消费者快速识别优质产品,形成“认证即优选”的认知惯性,不断释放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市场平稳增长。

附件:

1. 2024年度“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总结

2.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地方典型经验

3.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首批区域试点工作总结


(此件公开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日


来源:国家认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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