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认监函〔2025〕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征集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融合试点的通知》(国认监函〔2025〕5号),经自愿申报和专家技术评审,现公布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融合试点名单(见附件)。
各试点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试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试点工作切实取得成效。
附件: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融合试点名单
国认监函〔2025〕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征集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融合试点的通知》(国认监函〔2025〕5号),经自愿申报和专家技术评审,现公布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融合试点名单(见附件)。
各试点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试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试点工作切实取得成效。
附件:质量认证服务强企强链强县融合试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