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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兰、陈丹群等 11 名审核员违规事实
一、水彬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审核员王玉兰,在审核××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时,初次认证第一阶段审核日期是2023年10月14日至15日,第二阶段审核日期是2023年10月16日至21日,但双随机检查组经与王玉兰问询调查以及其提供证据确认:王玉兰在全职单位工作,2023年6月至10月期间,从未加过水彬认证(上海)有限公司的审核。
王玉兰自2023年6月至10月共参加26个审核项目存在同样问题。王玉兰存在挂证,未实质参与审核的违规行为。
二、水彬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审核员陈丹群、赵威,分别在审核××劳务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时,与李萌(组长)同组,作为组员,在组长未参与实际审核的情况下,仍完成审核项目,陈丹群、赵威群存在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违规行为。
三、水彬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审核员郑红娜,在审核××卫浴科技有限公司时,审核方式:现场审核,与王玉兰同组,郑红娜作为组长,在组员王玉兰未参与实际审核的情况下,仍完成审核项目,郑红娜存在出具虚假认证结论。
四、水彬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审核员赵晓雷、陈林健、乔金颖、陈健、温鑫5人,审核系统签到异常,首末次会议照片内未见相关审核人员。经核查,赵晓雷等5人存在挂证、未实质进行审核等的违规行为。
五、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以下简称:中质协)审核员刘小峰(身份证号:2202211976××××××××),2022年6月在审核××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时,机构下达的审核通知中,组长:刘小峰,组员:周颖慧。但审核当天,刘小峰告知该企业:周颖慧临时有事无法参与审核,审核组调整为刘小峰一人完成现场审核,刘小峰和周颖慧均未将此情况报告给机构。刘小峰在组员不在的情况下,仍完成此项审核,存在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违规行为。
2022年9月刘小峰转换了执业机构,离开了中质协,却于2023年6月15日,冒用中质协的名义给该公司发放了审核通知书,通知书中显示,审核时间:2023年7月5-7日,组长:刘小峰,组员:周颖慧,但实际上中质协给企业下达的审核通知单中,审核组长为周颖慧,审核组仅1人。刘小峰存在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相关工作的违规行为。
六、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审核员周颖慧( 身份证号:3702051970××××××××),在2022年6月和2023年6月两次审核××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时,均未实际参与审核,但出具了相关结论,存在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违规行为。
来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